学雷锋爱心小组历年所获荣誉称号
组长杜连伟个人所获荣誉
省级:
1998年6月15日被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、省总工会,省个体劳动省协会评为“辽宁省模范个体工商
户”称号。
被省委省政府授予“扶贫送温暖先进人”称号。
2000年12月被辽宁省残联授予“助残先进个人”。
2002年5月4日被辽宁省团委颁发“五四奖章”。
2003年3月27日被辽宁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“辽宁省学雷锋标兵荣誉称号”。
市级:
1995年9月,被抚顺矿务局、矿区工会授予“抗洪抢险重建家园二等功臣”。
1995年9月22日被中共抚顺市委、抚顺市人民政府授予“抗洪抢险先进个人”荣誉称号。
1998年1月被中共抚顺市委员会、抚顺市政府授予“模范个体工商户”称号。
1998年3月被中共抚顺市委、抚顺市人民政府表彰为“文明市民标兵”。
1998年5月4日被共青团抚顺市委员会、中共抚顺市委组织部等十余部门授予“抚顺市青年创业明星”。
1998年11月13日被中共抚顺市委、抚顺市人民政府授予“再就业明星职工”称号。
同时被中共抚顺市委、抚顺市人民政府授予“赈灾捐赠先进个人。”
1999年2月2日被抚顺市总工会授予“工会系统再就业先进个人”。
1999年5月4日被中共抚顺市委、抚顺市人民政府授予“抚顺市优秀青年兴业领头人”
同时被中共抚顺市委、抚顺市人民政府授予“青年再创业标兵”。
2001年3月5日被抚顺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评为“文明市民标兵”称号。
2001年5月被共青团抚顺市委员会、抚顺市青年联合会等四家单位授予“抚顺市十佳优秀青年”光荣称
号。
2002年1月10日被共青团抚顺市委员会授予“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“。
2003年3月4日被共青团抚顺市委员会授予“二OO二年度学雷锋先进个人”。
区级:
1996年12月26日被抚顺市露天区政协五届四次会议聘为政协委员。
1998年3月被中共露天区委、露天区人民政府政府授予“先进个体工商户”称号。
1998年4月30日,被共青团露天区委员会授予“十佳学雷锋好青年”。
1999年1月7日,抚顺市露天区政府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评为“优秀政协委员。
2001年4月被中共东洲区委员会、东洲区人民政府评为“1998年至2000年度劳动模范”。
2000年11月被东洲区民政局聘为“民政局民主监督员”。
集体荣誉:
1998年至今被辽宁省工商局等单位授予“辽宁省青年文明号”。
1999年10月被抚顺市人民政府授予“敬老、爱老、助老先进单位。
2002年1月10日被共青团抚顺市委员会授予“青年志愿者先进集体”的称号。